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发布于2022-7-5 12:4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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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上市公司年报/季报?
半年报和中报的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是怎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