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买入证券的时候,必须事先具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的时候,那么应当有足额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的时候,能够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的时候,那么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
2.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的时候,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而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时候,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3. 投资者进行普通证券交易的时候,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能够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而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若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者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因此,投资者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
发布于2015-3-16 14:40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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