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退市制度新增六大指标1、增加净资产指标; 2、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3、纳入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4、增加市场指标(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 5、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年报的指标; 6、纳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 深交所新增及变更的退市条件1、净资产为负; 2、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年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4、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 5、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 6、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 7、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发布于2015-3-13 14:4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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