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运作方式来看,通常有三个特点:一是非公开性,资金来源和投资对象主要是非公开市场,不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二是基金管理人的双重性,既是投资人的代理人又是企业的委托人,理论上讲,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容易发生道德风险问题;三是以信任为基础,投资主要是“投人”。就PE本质而言,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资本,其目的就是资本增值,由于PE最后要通过转让企业股权才能实现价值增值,因此,从投资到退出这一阶段道德风险比较容易发生。
阳光私募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PE,private equity)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就投资领域本身风险区别来说 PE〉阳光,这是一般情况,个别项目会有很大差别,这些就要看具体分析了。
发布于2015-1-19 16:20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