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网上申购新股时间将由此前的四个交易日缩短为三个交易日,但是必须经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申请并获得交易所同意才可适用。 根据补充通知,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将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流程缩短一天。 而沪深交易所是将新股申购流程中资金冻结(T+1日)和验资及配号(T+2日)合并为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日),即将“T+1”和“T+2”两个交易日需要处理的事情,合并为一个交易日来操作的,这样新股申购资金解冻日就变为(T+3日),即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公布中签结果,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资金解冻和新股认购款划付。
发布于2015-1-15 13:07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