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2018版》第三条第三款,和深交所发布的《可转债零时停牌通知》得知,新规停牌制度如下:
1、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2、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3、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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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5-12 09:26 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