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一般以下四种情况会被强制平仓:
1、T日清算后,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不含),且投资者未在规定期限到期日(T+2)补交担保物,使该日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达到或高于150%的,T+3日开盘连续竞价时执行强制平仓。
2、投资者未在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到期日(T日)前(含到期日),全额偿还相应融资融券债务的,自到期日的次一交易日(T+1日)起执行强制平仓。
3、司法机关对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公司根据司法机关执行要求执行强制平仓。
4、发生其他须投资者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偿还相应负债的情形。
发布于2022-4-26 13:42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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