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打击市场操纵 已对18支股票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4-12-22 15:55阅读:763
2014年12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
发言人表示,市场操纵行为严重破坏“三公”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引发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常见因素之一,危害巨大、后果严重,是《证券法》、《刑法》中明确禁止、规制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证监会历年来打击的重点。近期,证监会依托大数据系统,强化了针对市场操纵线索筛查和调查工作。目前,已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5.90, -0.66,-10.06%)”、“百圆裤业(40.30, -4.48,-10.00%)”、“兴民钢圈(6.71, -0.75,-10.05%)”、“山东如意(10.16, -1.13,-10.01%)”、“湖南发展(8.07, -0.74,-8.40%)”、“铁岭新城(14.04, -1.56,-10.00%)”、“宝泰隆(10.45, -1.16,-9.99%)”、“宝鼎重工(10.38, 0.00,0.00%)”、“元力股份(10.730, -1.19,-9.98%)”、“东江环保(37.01, 0.00, 0.00%)”“中兴商业(11.26, 0.00,0.00%)”、“山东威达(8.78, -0.98, -10.04%)”、“宁波联合(8.79, -0.98,-10.03%)”、“远东传动(10.09, -1.12, -9.99%)”、“科泰电源(14.830, 0.00,0.00%)”、“新海股份(13.49, -1.50, -10.01%)”、“九鼎新材(8.41, -0.93,-9.96%)”、“珠江啤酒(16.56, -1.84, -10.00%)”等18支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立案调查。
发言人介绍,今年以来,市场操纵行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一是操纵持续时间短、建仓拉抬出货快等隐蔽性较强的类庄股操纵模式有所抬头;二是涉案人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对倒交易、虚假申报撤单、尾市拉抬等多种手法交叉并用,操纵股价非法获利巨大;三是出现“以市值管理”名义内外勾结、通过上市公司发布选择性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纵股价的案件。
针对当前市场运行特征和市场操纵行为新特点,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于近期开展打击市场操纵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拓宽线索渠道,强化实时监控,全面排查异动交易,依托大数据系统深入分析挖掘操纵市场线索;二是集中力量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针对市场操纵案件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