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港股通”投资热点聚焦之实战“港股通”:特殊交易安排
发布时间:2017-6-15 16:40阅读:539
二十、“港股通”投资热点聚焦之实战“港股通”:特殊交易安排
一、与目前香港市场股票交易相比,“港股通”交易有哪些特别要求?
“港股通”交易的申报和成交主要遵循成交地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联交所”)市场规则,委托方面则较多遵循内地市场规则和习惯。根据实际情况,《沪港通试点办法》对“港股通”交易也做了一些特别规定,包括:
1.交易方式。投资者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应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或增强限价盘委托(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但碎股仅能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卖出,不能买入。
2.禁止行为。“港股通”交易中不得进行裸卖空、暗盘交易。
3.权益证券处理。诸如,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等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联交所上市的,可通过“港股通”卖出,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等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不可通过“港股通”买入或者卖出。
4.遵循内地市场习惯的事项。包括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会员对客户资金和证券实行前端控制等。
二、对于市场异常波动、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特殊天气等各类异常情况,“沪港通”设计了什么应急机制?
为加强应急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应急处置的一线责任主要由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承担。以下列举部分主要情景的处置措施:
1.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沪港通”出现异常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技术故障等,导致或预期导致“沪港通”部分或全部交易、结算、通讯等出现异常情形时,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联交易所一方或双方将根据异常情形的影响程度,及时作出是否暂停“沪港通”服务,并向市场公告。单方暂停服务的,暂停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暂停服务原因消除后,双方协商后决定恢复“沪港通”交易服务,并向市场公告。上述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系统故障、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火灾、恐怖袭击、重大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以及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情况。
2.股票价格及交易量出现异常波动。对于“沪股通”标的股票价格或交易量出现异常的,上交所将第一时间查询申报、成交异常的会员、交易单元、账户等情况。当确认标的股票价格异常是由于“沪股通”账户的申报、成交异常导致的,将第一时间通知联交所。同时,上交所将根据情况采取对标的股票(含衍生品)实施停牌、暂停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交易权限等措施,并向市场公告,同时与联交所协商对香港市场公告事宜。若“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出现极端异常波动,联交所也将采取类似措施。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交易通或沪股交易通服务并向市场公告。
3.标的股票相关衍生品价格极端异常波动。上交所将会同联交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应急预案等形式对标的股票相关的期货、期权或其他衍生品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对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分级管理,设置量化指标。出现既定情形时,各交易所可视情况单独或同时采用发布市场公告,限制经营机构或者投资者交易,暂时停止期货、期权或其他衍生品交易等应急处理措施。
4.标的股票名单设置错误。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发现标的股票名单设置错误时,应及时对标的股票予以重新设置并通知对方。交易所发现本方标的股票名单设置错误时,应及时暂停(限制)相关股票的买入申报,并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上交所、联交易所将在业务规则中明确,因标的股票名单设置错误,投资者买入了标的范围外股票的,可以卖出,但不能买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2025年货币基金TOP10出炉!(收益超活期5倍)
2025-03-11 13:17
-
2025年债券基金收益排行榜,谁是最强“蛋王”?
2025-03-11 13:17
-
美股“黑色星期一”:纳指暴跌4%,科技股成重灾区?
2025-03-11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