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征集提案被拒之门外
发布时间:2016-5-10 17:45阅读:686
由于*ST新梅董事会已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5月13日召集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了尽快落实公司董事换届选举,五位征集人于2016年4月29日,向*ST新梅董事会提交关于改选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及材料,并提请董事会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据《证券日报》记者从*ST新梅股东得到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改选董事会的相关议案”显示,公司股东提出了8项议案,自行选举出了4位董事、2位独立董事和2位监事。
记者发现,在董事提名中,有一位董事来自于*ST新梅十大股东之一的长富汇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我们得到了公司十大股东中第九和第十两位股东的支持。”*ST新梅股东戚梦捷如是说。
虽然有不少股东参与到股东征集提案权的行动中,但是,*ST新梅小股东对于公司现任董事会的逆袭遭到了公司董事会的阻击,使得该董事会提名议案未能被公司公开披露。
截至2016年5月4日,*ST新梅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公告征集人向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提交的临时提案。
*ST新梅股东戚梦捷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未及时公告临时议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包括征集人在内的全体股东的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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