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发7家企业IPO批文 筹资总额不超28亿元
发布时间:2016-4-12 09:21阅读:494
今年以来,证监会共核准了5批38家企业的IPO批文,其中9家直接定价发行。本轮获批企业控制在10家之内,并且筹资总额不大,体现了管理层对市场的呵护
新一批的IPO批文4月11日下发。《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当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7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上交所3家,深交所中小板1家,创业板3家。上述7家企业的筹资总额预计不超过28亿元。证监会要求,上述7家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这是今年证监会核准的第五批IPO批文。至此,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核准了38家企业的IPO批文。
昨日获得批文的7家企业中,上交所3家企业分别是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中小板企业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3家企业分别是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规定,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7家获得批文的企业中,有2家直接定价发行,分别是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查阅了2家直接定价发行的企业的招股说明书,其中,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1835万股,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
此外,根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已经有9家企业直接定价发行。
对于新股发行,证监会的态度是:将根据市场和交易系统初期运行情况,按照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股发行。
这在今年的新股发行过程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其一,每批次获得IPO批文的企业数量不多,如今年下发的5批IPO批文,数量分别是7家、9家、8家、7家和7家;其二,每批次的筹资总额不大,单批企业预计募资规模都维持在50亿元以下,如1月19日核准的7家企业计募资规模为40.15亿元,2月16日核准的9家企业募资总额不超过47亿元;3月1日核准的8家企业筹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3月25日核准的7家企业筹资总额不超过26亿元,4月11日7家企业的筹资总额不超过28亿元。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本轮IPO重启后获得批文的企业数量均控制在10家之内,并且筹资总额不大,体现了管理层对市场的呵护,减轻IPO发行给二级市场带来的心理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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