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继续对华不锈钢焊管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时间:2026-9-11 14:48阅读:61
2026年9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512/AD30R1号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9月8日第121号决议,决定维持委员会2021年2月9日第12号决议不变,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Ltd.)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Sumwin New Material Group Co.,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均为17.28%。措施有效期至2031年9月7日(含)。涉案产品为管壁厚度0.4~6毫米,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矩形的耐腐蚀不锈钢焊管,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6402009、7306408001、7306408008和7306611009项下的产品。(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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