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新股发行
发布时间:2016-1-10 01:05阅读:702
1月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这些相关规章规则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同时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
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邓舸回应了注册制实施授权时间与真正实施时间的关系。他表示,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该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两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此,需要国务院根据授权对注册制改革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继续做好股票发行审核工作。”邓舸表示,证监会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对发行审核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确保实现发行审核工作的平稳衔接。相关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股发行新制度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新股发行节奏,邓舸表示,新的规则发布后,已过会的首发公司需按新规则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履行董事会决议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按新的信息披露要求修改补充招股说明书,履行会后事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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