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新股发售可以采用公开认购、机构配售或两者相结合的发售方式,但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非机构投资者对新股有较大的需求,联交所将不会批准只采用配售方式发行新股。香港允许投资者向银行融资认购新股,只要开立现金户就能参与认购新股融资。一般情况下,投资者通过经纪公司可获得自有资金9倍的银行融资,即自有10万港元即可以100万元认购新股。但香港金管局以资产规模等情况为依据核定每个经纪公司的融资上限。在市道较好时、新股认购较为集中时,经纪公司可能会因达到融资上限而无法满足全部客户的融资要求。
发布于2021-4-16 15:59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