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相关反制措施
发布时间:2026-4-24 22:03阅读:110
鉴于欧盟已取消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措施,现公布《关于取消对欧盟两家金融机构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6年4月24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鉴于2026年4月23日欧盟宣布撤销对中国两家金融机构的制裁,中方决定自北京时间2026年4月24日起,取消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5号对欧盟UAB Urbo Bankas和AB Mano Bankas两家银行的相关反制措施,并将其移出反制清单。(商务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标普上调中国券商评级:“bb+”是什么意思?信用评级符号一次讲清”
2026-09-29 14:00
-
股票突然停牌,钱会被锁住吗?停复牌规则和期限一次讲清
2026-09-29 14:00
-
银行理财也会亏?R1到R5风险等级怎么看,"业绩比较基准"不等于收益
2026-09-29 14:00



问一问
身份认证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