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发布时间:2026-2-6 21:23阅读:230
中国银河(06881)发布公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1年3月29日完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026年3月29日(实际付息日为2026年3月30日)为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第一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赎回权,在2026年3月29日(实际兑付日为2026年3月30日)全额兑付即赎回本期债券。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对发行人而言,发行债券的利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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