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等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要将机构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发布时间:2025-4-3 19:58阅读:125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其中提到,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金融纠纷调解,配合调解组织查明事实,并切实履行调解协议。各金融社会团体要督促会员机构参与调解机制并积极推荐优秀员工参与行业内调解员的选拔、履职。金融管理部门要将金融机构参与调解工作情况纳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体系或日常监管范围,对积极参与并支持调解工作的金融机构,予以正向鼓励;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解和拒不执行调解协议的金融机构,要求限期整改。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证券期货投资有管理部门吗?
-
2026年清明节假期股市休市安排出炉!一键查看
2026-04-02 11:42
-
2026年清明节假期国债逆回购理财攻略来啦!(3天假期赚8天利息)
2026-04-02 11:42
-
一文搞懂【周期股、价值股、稳定增长股、成长股、防御股】五大类股票
2026-04-02 11:42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