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价值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25-1-2 01:10阅读:935
确定保险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根据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即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依照第一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定值保险,依照第二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不定值保险。
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则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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