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公布5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黄金刻栓”“鹅肌肽”“乾线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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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1月4日,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某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媒体发布“黄金刻栓”医疗器械广告时,出现了“黄金刻栓”刻栓通脉,堵塞全通开,僵硬无力现象消失,治疗脑血栓的效果就是快,脑袋清醒了,胳膊腿灵活了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于5月1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没款的处罚。
某传媒有限公司发布食品违法广告案。2023年9月至10月,当事人在媒体播出“鹅肌肽”食品广告含有“溶解痛风石,远离高尿酸和痛风的烦恼”等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5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没款的处罚。
某广告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媒体发布“乾线通”广告含有“只需三贴消除尿频、尿急、尿痛、尿无力等症状”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14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没款的处罚。
沈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某网店店铺的葵花牌牙科藻酸分离剂销售网页上宣传该产品有“去牙黑黄菌斑阻止蛀牙发展”等功效,发布的葵花牌牙科藻酸分离剂广告的内容与审查内容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14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的处罚。
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公众号发布含有“11年公考授课经验,理论功底深厚,善于把晦涩的问题简单化、通俗化。面试百人班整体通过率70%以上,12人以内小班多次100%,收获好评无数”等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管局于8月1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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