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县:已出让未缴清出让金的房地产用地无力开发的可申请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24-10-18 17:28阅读:192
10月18日,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涉及12条房地产新政。在购房财政补贴方面,凡在宿松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由县财政按照商品住房网签成交价格的2%给予购房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使用房票购买住房,房票金额部分不计补助。享受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措施》称,对已出让未缴清出让金的房地产用地,因企业自身原因确实无力开发建设的,由企业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可以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未满一年的,扣除定金;对于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两年的,扣除定金并按规定征收闲置费。(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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