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门及天津市政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发布时间:2024-7-30 16:10阅读:148
央行等四部门及天津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支持内控健全、管理规范、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落实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短期外债。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提供融资产品和汇率避险等方面的服务。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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