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合约及交割标准
发布时间:2024-7-16 11:26阅读:81
编辑:宁证期货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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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交割的豆粕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1.3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符合GB/T19541-2004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有关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19541-2004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 要求
4.1感官性状:本品呈浅黄褐色或淡黄色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嗅色。
4.2夹杂物:应符合GB/T19541-2004中夹杂物的有关规定。
4.3标准品的质量指标
4.4卫生标准:应符合GB/T19541-2004中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5.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包装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应符合GB/T19541-2004中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有关规定。
6. 附加说明
6.1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2007年3月合约开始实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