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铁矿
发布时间:2024-6-28 14:41阅读:236
山西省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独立生产系统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铝土矿、30万吨/年铁矿、30万吨/年铜矿、30万吨/年石膏矿、10万吨/年金矿、10万吨/年锰矿、3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矿、10万吨/年冶镁白云岩矿、50万吨/年露天采石场,以上矿种新建和改扩建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含基建期)。自2025年起,现有金属非金属矿山达不到上述最低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的,应通过资源整合、产能核增等方式,于2025年年底前达到上述规定要求;未达到的,一律不再延期采矿许可证。(我的钢铁网)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所有人,2026年中秋节A股休市安排出炉!
2026-09-21 15:09
-
美联储加息25个基点落地:股市和黄金会受什么影响?3个细节别忽略
2026-09-21 15:09
-
一码通账户怎么查?名下券商账户、3户上限与旧户去向
2026-09-21 15:09



问一问
身份认证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