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6700元
发布时间:2024-5-29 08:33阅读:228
金融界2024年5月27日消息,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被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67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07日上午,海珠区昌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到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细岗路28号一方雅居物业小区进行消防检查,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经过进行详述。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处罚结果详述,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被罚款人民币6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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