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对促成“以旧换新”交易成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给予每笔1000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4-5-16 12:02阅读:187
连云港近日发布《调整和明确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相关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支持市场化“以旧换新”。针对计划出售二手住房并购买新房的购房居民,由购房居民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买新房的意向,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旧房未成功出售的,购房居民可以无条件“退房退款”。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专属优惠服务推介房源,旧房成功出售后按约定完成新房交易的,对于促成“以旧换新”交易成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给予每笔1000元的奖励。(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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