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优化期货、期权对冲业务
发布时间:2024-3-21 16:21阅读:97
大商所于3月21日发布了《关于优化期货、期权对冲业务的通知》和《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的公告》,推出同一交易编码下常态化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功能,同时调整会员服务系统期权对冲申请生效时间,相关业务将于2024年3月22日交易时(即3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开始生效。根据通知内容,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和客户可以申请对其同一交易编码下的双向期货持仓进行对冲平仓;双向期货持仓进行对冲平仓的申请时间为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期权到期日的15:00-15:30;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交的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双向期权对冲平仓的申请在撤销前始终保持生效状态;期货对冲在会员服务系统中“结算报表-成交表”报表成交类型为期货对冲(FC)。(大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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