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应为煤矿配备专职矿长
发布时间:2024-2-4 10:23阅读:53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就日前公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解读。发布会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煤矿是传统高危领域,当前,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养不高问题已成为安全生产最大“短板”。《条例》明确了煤矿上级企业的职责,要求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从法规上第一次明确了煤矿企业和煤矿的关系。煤矿企业应为煤矿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灾害防治机构,真正让“明白人”开矿办矿。(央视新闻)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煤矿工人还能买什么重疾险?
煤矿工人为什么不能买重疾险?
怎么可以知道煤矿的开户app或则期货云
-
标普上调中国券商评级:“bb+”是什么意思?信用评级符号一次讲清”
2026-09-29 14:00
-
股票突然停牌,钱会被锁住吗?停复牌规则和期限一次讲清
2026-09-29 14:00
-
银行理财也会亏?R1到R5风险等级怎么看,"业绩比较基准"不等于收益
2026-09-29 14:00



问一问
身份认证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