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持续创新试点跨境贸易投资政策“专精特新”企业可自主借用外债最高500万美元
发布时间:2023-10-31 12:45阅读:189
10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召开2023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人行江苏省分行资本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徐雁,介绍了近期江苏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相关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江苏是外贸大省、金融大省,需要一套与之相匹配的高水平开放前沿金融政策。近年来,人行江苏省分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创新试点,有序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以及积极支持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在外贸集聚区先行先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徐雁介绍,在大力推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创新试点方面,2021年6月,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金改区获批开展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一次性外债登记等5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创新试点。试点开展以来,人行及时印发实施细则,强化业务督促指导,有序推进试点落实,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3年9月末,5项试点已全部落地见效,累计办理业务198笔,涉及金额275.42亿美元,惠及市场主体184家。
在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方面,江苏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并指导市场主体在现行外商直接投资(FDI)外汇管理框架下规范办理外汇登记、跨境收支等业务。2021年3月,人行江苏省分行获批在省内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对外投资试点,试点额度50亿美元;精准对接和引导市场主体,有力推动了两批共5家企业开展试点,发放额度6亿美元。
在支持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方面,2021年6月,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金改区获批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最高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2022年5月,试点范围推广至江苏全省、主体类型新增“专精特新”企业、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截至2023年9月末,江苏全省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企业47家,落地额度7.38亿美元,实现了试点业务国家、省、市三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全覆盖。
徐雁表示,接下来,人行江苏省分行将持续关注国家外汇管理改革新动向,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在江苏先行先试;引导QFLP、QDLP规范开展跨境投资,建立健全试点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争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