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场可转债上市首日委托产生废单原因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9-7 09:17阅读:1054
以深市聚隆转债 (代码123209) 为例,列举可能遇到的废单情形,来分析产生废单的原因。
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期:2023年8月17日
(聚隆转债的上市首日)
上市首日价格区间: 56.7元-157.3元
集合匹配成交价:130元
情况1:上市首日集合匹配阶段9:15-9:25
在开盘的时候委托最高157.3元的价格,那肯定能够买入该可转债的。为什么9:25的集合匹配成交价是130元,而委托是废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首日,开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30%。
因此,在集合匹配(即9:15-9:25) 期间该可转债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应为70元-130元。而在集合匹配期间以157.3元的价格进行委托,超出了该可转债的价格笼子,所以该笔委托会是废单。
情况2:上市首日连续匹配阶段9:30-11:30 13:00-14:57
以157.3元买入聚隆转债,为什么都是废单,系统提示“价格错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首日,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收盘集合匹配期间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因此,由于在集合匹配阶段,该可转债的价格已经到了130元,即盘中成交价格较发行价 (100元) 首次上涨达到30%,所以该可转债已经触发临停,需要等到14:57才复牌。临停前该可转债最近成交价格是130元,所以临停期间的价格笼子应该是117元-143元 (即130元的上下10%) 。而客户乙在临停期间以157.3元的价格买入,委托报价超出了价格笼子,所以该笔委托会是废单。
情况3:情形三: 上市首日收盘集合匹配阶段14:57-15:00
聚隆转债14:57分复牌,在复牌后以125元的价格卖出聚隆转债,为什么是废单,系统提示“价格错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匹配,再进行收盘集合匹配。
由于聚隆转债在14:57分复牌时,优先对集合匹配和临停期间的委托进行复牌集合匹配,这个时候的最近成交价是143元(如下图) ,所以收盘集合匹配阶段价格笼子应该是128.7元-157.3元 (即143元的上下10%)。此时,客户丙以125元的价格提交卖出委托,委托报价超出了价格笼子,所以该笔委托会是废单。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