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延边分行被罚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7-20 14:37阅读:232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延汇检罚〔2023〕2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警告,罚款13万元。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一家坚守19年的财商教育平台,如何重塑投资服务的“靠谱”底色
2026-06-29 13:08
-
REITs打新:⌈华泰三峡新能源REIT⌋ 和 ⌈创金合信北京国资公司REIT⌋ 本周发售!
2026-06-29 13:08
-
券商客户经理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建议你理财投资前找一位?
2026-06-29 13:08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