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12月22日起开展资产作为保证金业务
发布时间:2022-12-18 23:42阅读:735
本报讯(记者谭亚敏)12月16日,广期所发布通知,自12月22日起开展资产作为保证金业务。根据通知,可作为保证金的资产为标准仓单以及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简称国债)。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折扣比率为80%,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折扣比率为80%。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标准为月化1.5‰,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标准为年化0.5‰。手续费以每日结算后标准仓单、国债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每月第一个交易日收取上月手续费。计费周期内提取作为保证金的标准仓单、国债的,提取当日收取该笔业务当月应收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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