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东北证券一营业部被罚
发布时间:2022-12-13 20:44阅读:919
(王彦琳记者汪友若)1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东北证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延边州中心支局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罚款10万元。
东北证券此前已有多家营业部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公告,11月以来,东北证券长春西安大路证券营业部、长春同志街第三证券营业部、长春前进大街证券营业部、吉林遵义东路证券营业部、吉林光华路证券营业部均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分别警告、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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