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发布时间:2022-12-1 09:51阅读:184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置一套感光设备,如果在办理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请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能享受吗?
答: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享受该政策。
往期回顾
.
.
.
.
.
.
税务总局新媒体、浙江税务联合制作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美联储年内最后一次降息,不同资产将怎么变?
2025-12-08 09:41
-
倒计时一个月!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
2025-12-08 09:41
-
昂瑞微、沐曦股份、元创股份、天溯计量和锡华科技5家公司新股本周发行!
2025-12-08 09:41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