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完成资金结算
发布时间:2022-11-18 20:19阅读:137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据央行11月18日消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汇入币种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使用人民币跨境收付,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另外,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结算代理人等应按本规定相关要求代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有关事项。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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