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20 14:49阅读:21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浙江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的公示,其中提到,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享受奖补资金支持的退出产能、“地条钢”产能、落后产能、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铸造和铁合金等非钢铁行业冶炼设备产能,不得用于置换。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章程等登记及备案)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的,可以按不低于1.25:1置换比例减量置换;其它情形的钢铁冶炼建设项目按不低于1.5:1置换比例减量置换。全省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云南发布增加钢铁等行业的用电负荷通知,对期货走势有影响吗?新手如何交易钢铁期货?
-
国内外需求共振!2026年潜力赛道【电力行业】如何精准布局?
2026-01-26 16:04
-
自由现金流指数vs红利指数:区别有哪些?该怎么选?(附ETF指南)
2026-01-26 16:04
-
错过黄金白银,铜是否值得投资?
2026-01-26 16:04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