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修订印发《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8-31 19:42阅读:417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31日消息,为进一步完善化肥储备管理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指出,粮食主产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任务中,尿素占比不低于本地区储备规模的30%。
新修订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指出,氮磷及复合肥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为2年。钾肥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原则上为4年,年度储备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救灾肥储备每轮承储责任期原则上为4年,为保障洪涝、台风等灾后用肥需要,年度储备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最新整理:2026全年A股休市日历出炉!
2025-12-29 14:22
-
2026年元旦假期国债逆回购理财怎么做?(附3天假期躺赚11天利息攻略)
2025-12-29 14:22
-
2026年A股投资参考:16家券商共识下的机会与布局
2025-12-29 14:22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