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权限新规早知道
发布时间:2022-6-20 11:44阅读:1550
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 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不包括该个人投资 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稳健型(含)以上;
4、投资期限:短期——1年(含)以内;
5、按照投资期限覆盖原则,长期投资倾向的投资者可以购买短期性质的产品或接受短期性质的服务。
6、投资品种为结构化金融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复杂或高风险类金融产品或业务、其他金融产品或业务。
7、2022年6月18日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不受前述“10万+2年投资经验”的影响。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通不定向可转债交易权限增加资产和交易经验等准入条件要求
【网上营业厅】
1、未满70周岁的个人投资者;
2、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 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3、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4、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稳健型(含)以上;
【现场】
1、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 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 民币 10 万元;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谨慎型(含) 以上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