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新规

时间:2022-06-20 15:20:44 浏览:46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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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交所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18日起实施。《交易细则》和《适当性通知》要点如下。
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次日起引入20%的涨跌幅限制。
二是明确异常波动的标准。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在增设“2年交易经验+10万元资产量”的准入要求基础上,设置新老划断安排,强化投资者保护,也确保存量投资者继续参与不受影响。

四是新增特别标识。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五是根据债券交易规则对相关术语进行调整,如“竞价交易”改为“匹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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