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发布时间:2021-9-23 09:36阅读:828
一、投资者准入标准
1.风险等级:中高风险
2.资产认定标准:申请开通交易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50万元及以上
3.资产认定范围:投资者本人名下证券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4.经验认定: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5.机构投资者不设置资金门槛
二、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经验
经验认定:
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A股、B股、存托凭证交易,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自然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
三、投资者账户认定范围
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认定包含: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北交所认可的其他账户
四、投资者交易权限
允许线上开通交易权限;
向北交所报送合格投资者账户信息当日即可以为该投资者开通交易权限,允许 其交易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五、受限投资者
受限投资者: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但是有相应股票持股记录的投资者。
受限投资者类型:公司上市前的股东、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
受限投资者交易权限: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股票
*可依据北交所受限投资者可交易证券信身库或查询到的投资者(曾)持股记录,为报资者提供买卖相应股票的交易权限。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