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最新打新股的规则(深) 如何打新股
发布时间:2014-1-6 15:51阅读:2780
2014最新打新股的规则 2014最新 新股发行方法!申购新股!
第三章 基本规则
第九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 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 (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9,500 股。
第十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
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
00。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
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
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第十一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
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第十二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
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须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
第十三条 T 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
均按其 T-2 日日终持有的市值确定。
第十四条申购委托前,投资者应把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申购
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
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
序连续配号。
第十五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申购实行非担保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即结算备付金账户)
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
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第十六条如果结算参与人在规定的资金到账时点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则资金不足部分确认为无效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申购处理:
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申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大到小进行无效处理;同一新股的申购,根
据深交所主机确认申购的时间先后,逆序从最晚一笔申购开始,对该结算参与人的申购逐笔
进行无效处理,直至满足实际资金余额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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