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特别处理规定,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9-22 18:18阅读:932
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3月16日颁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期间的股票特处理方式的通知》,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实行股票的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简称ST)。沪深交易所从1998年4月22日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
售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的规则体系都存在着些许差异。其中,深市主板和中小板趋同,而科创板和创业板虽同处于注册制之下,规则框架趋同,但部分细节依然存在着差异。针对不同板块的投资,投资者仍需留意区分。
科创板
虽然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依旧会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深市主板和中小板
深交所并没有设置风险警示板,其中,深市主板和中小板的风险警示规则与沪市主板相同,同样要冠以“*ST”字样和“ST”字样。
创业板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以后,退市流程再度缩短,创业板再度启用 了“ST” 和“*ST” 的预警制度, 且之后的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均与正常股票无异,为20%。
第一批创业板9月15日三只ST股复牌之后交易日涨跌幅仍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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