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办法”我国石油市场化改革再进一步
发布时间:2020-7-15 12:41阅读:707
商务部7月3日公布消息称,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这则短短两百多字的消息,意味着在我国施行了13年的“两个办法”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国内石油市场化改革再进一步。
据了解,《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开始正式施行,其间根据我国石油市场的发展进程几经修订。业内人士指出,“两个办法”出台的初衷是希望能够通过逐步降低石油市场的准入门槛,推动市场化改革。
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能源贸易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介绍,“两个办法”对放开流通行业起到过很重要的作用。在“两个办法”出台之前,石油批发由两大国有油气集团垄断,新建加油站只能由两大集团承担。
“市场集中度高、产业不够开放,上中下游一体化特征明显是我国石油市场多年来的痼疾。”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景春梅说,推进石油市场化改革,提高能源市场要素流通效率,关键是要解决产业的放开和市场的开放问题。包括“两个办法”在内,这些年我国在推动石油产业市场化改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包括逐步放开市场准入,完善价格体系等。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消息,废止这“两个办法”,也是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两个办法”的相关内容已经与当前石油市场的发展阶段和国家最新政策不相匹配了。
根据修订后的“两个办法”,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以及申请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要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关于上述内容,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又重新做了规定。意见明确,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
2019年12月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于原油销售、仓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各级商务(经信、能源)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交给地市级人民政府,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商务部将加强对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的指导,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现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将适时废止。
金联创分析师认为,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被取消,意味着成品油参与企业会相应增多,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激发市场的竞争,市场参与者将重视自身配套服务,优化贸易流程,催生新型贸易方式。成品油市场的发展格局将迎来新的变化。此外,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的下放,将显著加快国内加油站等零售终端的审批效率。
据金联创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中国在营加油站数量达10万余座,其中国有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旗下加油站占据60%的市场份额,其余由民资、外资及其他国有经营主体占据。
“加油站等零售端准入门槛的进一步降低,对于外资等新生力量推进加油站建设和布局,促进成品油零售市场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构建公平有序的零售市场生态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上述金联创分析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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