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第3个配套文件出台 概念股望持续活跃
发布时间:2015-4-16 23:18阅读:529
4月15日,据《证券日报》获悉,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将安徽、湖北、宁夏、云南省(区)列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这已经是新电改方案9号文公布后,发改委出台的第三个配套文件。后续还将有更多细则性文件出台。分析师表示,电改将以边试点边扩容的方式进行,随着深圳试点的实施和深化,更多地区有望被纳入到试点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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