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正式批复温州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5-4-2 19:14阅读:668
4月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日前下发《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复函》,原则支持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复函表示,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温州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加快建设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基地,构筑海峡西岸东北翼的增长极,带动丽水、衢州、宁德等地发展,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区域和出海口、两岸产业对接基地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复函还强调,相关金融改革创新事项要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整体框架下进行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
上市公司发可转债,账户里多出的「配债」是什么?和可转债打新有啥区别?
2026-09-08 10:56
-
为什么9:20和14:57之后挂的单撤不回来?(附撤单时间表)
2026-09-08 10:56
-
为何账户有钱也不能打新?新股打新额度怎么算?4大误区提示
2026-09-08 10:56


问一问
+微信
分享该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