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正式批复温州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5-4-2 19:14阅读:691
4月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日前下发《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复函》,原则支持海峡两岸(温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复函表示,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温州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加快建设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港口物流基地,构筑海峡西岸东北翼的增长极,带动丽水、衢州、宁德等地发展,建设成为连接长三角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区域和出海口、两岸产业对接基地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复函还强调,相关金融改革创新事项要在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整体框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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