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再发退市风险提示 “拟处罚告知已是可能的最坏结果”
发布时间:2015-1-15 23:17阅读:840
“不过,退市的可能性不大,上海证监局拟实施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可能的最坏结果,”上海家化内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并且,公司及相关人员均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中上海家化、葛文耀、宣平、曲建宁、丁逸菁、吴英华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公司已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资料提交上海证监局,最终的处罚结果等待证监部门答复。”
在证监会的正式处罚结果之前,上述人士表示,该风险提示是去年11月16日退市新规正式实施后,为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沪市《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每个月需做一次的例行风险提示。
此前,上海家化已经接到上海证监局拟实施的处罚。2014年12月23日上海家化表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家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上海证监局调查、审理完毕,上海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做出行政处罚。
其中,除了对上海家化予以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外,还对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予以警告,处15万元罚款;对宣平、曲建宁、丁逸菁、吴英华等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冯珺、管一民、张纯、童恺、周勤业、苏勇、朱倚江、刘镫中、胡大辉、汪建宁、黄阅、王茁、方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上海家化被认定的违法违规事实始于2008年,时任董事长葛文耀安排上海家化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退管会”)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以下简称“沪江日化”),同时成立沪江日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沪江日化管委会”)实际管理沪江日化。
在2009年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上海家化时任副总经理宣平同时兼任沪江日化管委会成员,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相关部门认为,上海家化与沪江日化在上述期间构成关联关系,但上海家化对于与沪江日化构成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均未予以披露。
对于上述证监会拟实施的处罚,广发证券研报认为,处罚结果靴子落地,且未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意味着公司免除终止上市风险,市场过度悲观情绪有望得到缓解。另一方面,公司将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竭力争取将处罚结果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预计处罚结果仍有周旋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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