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盘集合竞价时的竞价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撮合时间:交易日的9:15至9:25。
- 申报时间: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而9:20至9:25只能接收申报,不能撤销申报。
- 成交原则:集合竞价的成交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具体来说,较高价格的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的买入申报,较低价格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申报;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较早时间的申报优先于较晚时间的申报。
- 确定开盘价: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其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同时,也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原则。
在集合竞价阶段,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预期进行报价,但需要注意的是,集合竞价的结果并不一定完全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投资者应该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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