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2、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3、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4、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5、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以上便是此次北交所制定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关于上市和交易规则部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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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2-18 14:50 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