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准入条件:
1、从事证券满半年;
2、最近20个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
(这两条是硬性条件)
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
4、非本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
5、不在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
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8、本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满足条件去证券办理即可。
发布于2022-2-15 11:16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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