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金:123种重症疾病,投保时未满61周岁,且在60周岁之前确诊,170%赔付基本保额。61周岁(含)之后确诊100%基本保额。
2、中症疾病及豁免责任
20种中症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在缴费期内,如若初次罹患中症疾病责任,可以豁免后期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3、轻症疾病及豁免责任
35种轻症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3次,30%基本保额。在缴费期内,如若初次罹患轻症责任,可以豁免后期各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4、(可选)恶性肿瘤/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责任
在首次赔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后(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间隔期3年后,与初次罹患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或重度复发、转移、持续存在,均可以额外赔付120%基本保险金额。
5、(可选)身故保险金
18周岁之前,赔付已交保费(无利息),18周岁(含当日)之后,赔付基本保额。(选择保障定期需要含身故责任),如果是选择保障到终身,可以自由选择身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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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12-6 00:09 免费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