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规则》:无价格涨跌幅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①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②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2.
①临时停牌机制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②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③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④临时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未匹配量。
发布于2021-11-4 11:32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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